绍兴发展处在新的历史阶段。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肩负着团结带领全市人大代表,勇立潮头、勇当标杆,全面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更好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任务。圆满完成肩负的历史重任,必须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提高履职科学化水平,把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领导集体。现就加强新时期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政治建设,把握正确方向
1.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坚决拥护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的高度自觉,坚定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紧紧围绕全市大局谋划和部署人大工作,通过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等法定职权,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中心工作贯彻落实。按照省委、市委部署,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相关工作。
2.恪守政治责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不渝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提升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担负起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组织责任和领导责任。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立场坚定、态度鲜明。
3.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切实抓好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坚持并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各项学习制度,注重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系统学习与专题研讨相结合,落实履职学习培训计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把学习研究的成果转化为谋划人大工作的理念和思路、推进人大工作的动力和措施。
4.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组织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常委会党组成员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党内各项法规和纪律规定,进一步健全党内生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支持人大机关纪检机构开展工作,营造人大机关良好政治生态。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5.坚持集体行权。强化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带头严守党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原则,严格执行《中共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使各项法定职权,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充分发扬民主,集体决定问题。坚持集体行使职权与个人负责相统一,加强团结,密切配合,共同营造民主和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6.严格依法履职。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人大工作的能力。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意识,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履行各项职责,确保常委会工作始终沿着法制化轨道进行。自觉维护、模范遵守、带头执行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认真完成好职责内的各项任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7.完善工作机制。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全过程,不断完善常委会及机关的各项制度规范。加强对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把成功有效的做法适时制度化,不断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自觉执行常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用制度规范约束自身行为,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8.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共绍兴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新形势下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按照建设浙江铁军绍兴军团的要求,全面加强人大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使命担当和纪律约束,加强培训交流和绩效考评,提升队伍素质和工作效能,争当“狮子型”干部、“老黄牛”干部,努力把人大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成为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团队。
9.增强整体合力。增强人大工作“一盘棋”意识,上下同欲、凝心聚力,不断汇聚整体推进人大工作全面提升的强大合力。主动接受上级人大的工作指导,强化对上级人大决议决定的执行力,积极配合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工作部门之间,专(工)委之间,专(工)委与办公室、研究室之间的联系协调,强化团队意识,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整体战斗力。加强对区(县、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探索加强街道、开发区人大工作的方法途径,鼓励基层人大探索创新,共同推动全市人大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作风建设,发挥一线作用
10.主动拉高标杆。认真贯彻落实“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切实践行“维护核心、围绕中心、抓住重心、顺应民心”工作理念,以“跳出人大看人大事业”“立足全局做人大工作”的高度和视野,自我加压、拉高标杆,撸起袖子加油干,努力在建设“绍兴的今天”中贡献人大力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把追求工作质量放在首位,保持政治定力,精准发力履职,以干在实处的韧劲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11.坚持一线状态。始终保持一线状态,追求一线作为,发挥一线作用,积极落实市委“以非凡的精神状态推动超常规发展”要求,坚持勇立潮头、积极选标定位,在坚持党的领导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主动服务中心工作上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在绍兴改革发展主战场上冲在一线、干在一线,在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上完善机制、畅通渠道,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从严从实、率先垂范,为绍兴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12.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到人大及常委会的全部工作实践。加强人大网站建设,发挥代表履职平台和乡镇代表联络站、网上代表联络站等“两站一平台”作用,拓宽与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广泛汇集民智、充分反映民声。通过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努力使人大工作具有更为坚实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
四、加强纪律建设,塑造良好形象
13.严明纪律规矩。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常委会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两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等活动。健全制度、重抓经常,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14、注重廉洁自律。坚守道德底线,严守法律红线,把握亲情防线,划清交友界线,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争做廉洁自律表率。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条禁令”以及市委“26条办法”,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健全和落实反腐倡廉的制度举措,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15.自觉接受监督。健全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增强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坚持常委会工作向社会公开制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始终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始终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坚持为民用权、依法用权、阳光用权,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