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政府召开2017年立法计划交办会,对今年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主任孙云耀,副市长钟洪江出席会议。
据了解,我市2017年立法计划共安排各类项目10件。其中,初次审议项目包括《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3件,还包括城乡规划、鉴湖保护、电梯安全、消防安全管理、房屋安全使用等预备和调研项目。今年,我市立法目标为确保审议完成2件,力争完成3件。
谭志桂对我市去年地方立法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拥有地方立法权有利于全面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和推进依法行政。2017年地方立法工作已实质性启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合理统筹安排,保证起草质量,紧密相互配合,确保今年立法任务顺利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谭志桂强调,立法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作。要坚持党委对立法的统一领导,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依托政府重要作用,强化长效机制,重视预备和调研项目的推进,为明后两年的立法工作打基础、做准备;要进一步做好立法项目的提质扩面、调研论证等工作,适时启动制定政府规章;要加强立法和执法的协调统一,确保法规有效贯彻执行,真正发挥作用;要提高人大自身立法能力,充分发挥好政府法制机构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牵头组织、指导督促、把关审核等重要作用,推动立法工作的长效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