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10日在绍兴召开,会期五天左右。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绍兴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绍兴市2016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批准绍兴市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
八、选举绍兴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九、选举绍兴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通过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十一、票决2017年度绍兴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十二、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