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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持“浙江精神” 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绍兴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继续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

日期:2017-01-20 浏览次数: 字号:[ ]

 

    1月19日上午,绍兴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继续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葛慧君,市领导彭佳学、马卫光、谭志桂、施淑汝等参加审议。

  在听取10位代表发言后,葛慧君说,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效履职,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法检“两院”较好履行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作用,在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为服务全省中心工作和G20峰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葛慧君指出,省人大常委会要聚焦改革发展大事要事,把握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拓宽立法领域,在保障经济发展、改善社会民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到位。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法治建设中,提高监督实效和针对性,进一步加强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强代表联系培训,促进代表更好履职。“两院”工作要严格司法,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和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更加突出司法公正,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两院”更好履行职能,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较快发展。

  会议还酝酿、讨论了各项候选人名单和省十二届人大两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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