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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人大推行街道议政会制度


日期:2017-11-14 浏览次数: 字号:[ ]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今年上半年,上虞区又有三个建制镇撤镇设为街道,区人大常委会适应行政区域调整的形势需要,发挥对街道人大的领导作用,及时出台工作思路,由区委转发《中共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在我区街道建立议政会制度的意见》到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工委),就议政会职能、成员构成及条件、建立议政会的方法步骤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明确了议政会的运行机制,强调议政会受街道党工委领导,会议、闭会期间活动由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召开、召集;议政会届期除第一届外,一般为五年一届,与区、乡镇人大代表换届同步;街道人大工委在闭会期间组织议政会成员开展视察、调研、约见、检查和联系居(村)民活动,并对议政会成员在活动中提出的建议、意见做好交办及其督办工作。到11月底前,新设的道墟、小越、梁湖三个街道召开好第一届议政会成立大会,百官等三个街道,在明年年初组建好街道议政会,从而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提高街道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傅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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