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朱耿才同志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
二、免去:
夏能勇同志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俞锦宾同志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许晋同志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朱耿才同志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魏丽丽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国荣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