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我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核心战略。今年4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肯定了我市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了我市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存在的创新人才短缺等问题。绍兴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高层次科技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突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是进一步加大顶尖人才和项目的引进力度。《意见》将重点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士,按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分为5类层次: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和高级人才。海内外顶尖的人才团队和项目落户绍兴,将获得重大支持:对新引进的重点技术创新团队,且创新成果在绍实施产业化的,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和国内先进三个等次,分别给予100万元、800万元和50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助;对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按照不低于省级财政额度进行配套资助。
二是进一步落实多层次全方位的扶持措施。为鼓励创业创新,绍兴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发展阶段人才的不同需求,提供了精准支持:设立10亿元规模的人才创业创新基金,重点投资尚处初创期、成长期的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科技人员以自主科技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入股,最高可占注册实到资本的100%;对高层次人才企业每年给予20万元的“创新券”支持。
三是进一步提升创新环境的保障水平。人才竞争归根结底是综合发展环境的竞争。为此,绍兴重点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在住房、编制、医疗、教育记忆人才评价激励等方面为其积极创造条件。对每年在绍工作6个月以上,与绍兴市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5类层次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和35万元的放票补贴。创新人才编制管理方式,逐步推进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高等院校、公立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荣誉激励机制,对作出突出贡献、有参政议政能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评定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蒋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