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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密谋划 充分准备 切实做好实体法规的首次审议


日期:2016-07-01 浏览次数: 字号:[ ]

  6月28日至29日,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2次会议,首次审议《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两部地方性实体法规。前期,绍兴市人大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不打无准备仗,确保依法、及时、高效地完成今年首次审议法规草案的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制定审议工作清单。6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8次主任会议,重点研究部署两部法规草案的审议工作,讨论通过了《绍兴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审议法规工作方案》,方案按照审议法规的法定程序,细化列明了从市政府正式提请法规案,到法规获得批准后等一共10个重要阶段,运用工作清单的管理办法,对每个流程环节中需要做的工作任务进行了清单式的罗列,细化明确了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有关责任单位,确保审议工作科学高效。

 

  二是着重提升法规审议能力。6月14日,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地方性法规审议实务培训会,专门邀请了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丁祖年作了关于“如何起草和审议好法规”的专题讲座,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为人大常委会真正开展法规的审议工作带来很多指导和帮助。同时,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将涉及这两部法规草案的相关上位法依据、周边城市已出台的类似法规进行集中整理,汇编成册,提前发给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为其深入审议法规草案提供参阅。

  三是科学合理安排会议日程。面对首次审议两部法规草案的挑战,绍兴市人大常委会科学安排常委会会议日程,打破了以往常委会会议一般在一天内完成的惯例,将本次常委会会议时间延长到两天,并特别安排每一部法规草案都至少有半天的审议时间,确保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有相对充足的发言时间,进一步创造科学合理的法规草案审议的工作环境,努力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的质量。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郑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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