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提请,经过审议,决定授予权泳臻先生、张兴平先生、金南贤女士、黄有福先生、黄重凯先生为绍兴市荣誉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