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马卫光同志为绍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倪成良同志为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倪成良同志的绍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
丁林阳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曹卿龙同志的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