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9月11日依法通过:
决定设立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现予公告。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