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建哪些项目,由人大代表来票决。7月23日,新昌召开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交流会,儒岙镇开展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代表票决”试点经验将在该县所有乡镇推广实施。“政府性投资项目由代表集体票决,使过去政府决策从‘为民作主’转变到‘由民作主’,是乡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积极探索和尝试。”新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求子平坦言。
如何使人大代表发挥作用,使他们说得上话,做得上事。儒岙镇于3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首次启动政府性投资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62名人大代表用手中的选票决定了今年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经过无记名投票,按得票高低,民防应急文化综合体工程、集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等六大工程入选,而实施园区万马路至班太线道路硬化工程最终落选。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人大代表已不仅仅满足于听报告和提建议,渴望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愿望日益强烈。政府性投资项目代表票决符合组织法的规定。
“前期,我们通过走访座谈征集项目,并进行初步可行性评估初定项目,此后对政府实施阶段进行督查,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票决、跟踪督评项目环节。”儒岙镇人大主席梁永源告诉记者,政府性投资项目代表票决制的实施,实现了从“领导拍板”到“代表票决”的转变,使政府决策更彰显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