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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15-02-09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5年2月7日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胡东林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深入推进平安绍兴、法治绍兴建设,深化检察改革,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现代化绍兴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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