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定任命:
吴晓东同志为绍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免去:
朱振安同志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决定免去:
张阿东同志的绍兴市农业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