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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查处预防职务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2014-06-04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工作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十八大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确立了“两拳并重、强化反渎,惩防并举、强化预防”的工作思路,着力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举措有力、成效明显,为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以办案为中心,全力提升办案成效,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年多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1200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813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366人,提起公诉146人,同期法院审结作出有罪判决231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既保持了稳定、适度的办案规模,又优化了案件结构。查办贪污贿赂大案112件,占立案总数的94.9 %;查办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4件,占立案总数的46.2 %;立案查办科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56人。坚持两拳并重,着力改变反渎工作思路狭窄、办案“抓小放大”的局面,切实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查办渎职犯罪数逐年增加,2011年查处25人,2012年查处32人,2013年查处45人。坚持深挖行业系统窝串案,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涉农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侵犯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工作,有效运用“系统抓、抓系统”的方法,在建管系统查处15人,水利系统查处9人,民政系统查处7人,工商系统查处4人。坚持服务改革发展,突出查处了一批在“三改一拆”过程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水利、农业补贴、农林生态保护等城镇化和惠民惠农的新领域案件。

——以机制创新为抓手,着力提升侦查整体能力。发挥检察机关领导体制优势,强化市院对全市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侦查资源的统一调配、侦查活动的统一指挥,推进侦查办案一体化。强化初查工作基础地位,全面收集信息,稳步提高案件初查成案率。深化信息引导侦查的理念,促进侦查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强化侦查过程中每一环节把控,力抓侦查预案、审查预案质量。加强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和查询,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积极拓宽信息化条件下主动发现犯罪渠道。加强与纪委监察、行政执法等部门协调配合,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努力破解信息瓶颈,查办职务犯罪的合力进一步形成。

——加强侦查规范化建设,强化对侦查权的监督制约。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全市检察查办案件大案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数约3%。以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为契机,更加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严格落实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看守所检察专用审讯室物理隔离,进一步规范侦查行为,认真梳理并积极整改近年来办理职务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内外监督机制,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共决定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92人,不予逮捕10人;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全面强化对办案程序、案件质量以及涉案财物动态监督。坚持检务公开,主动向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报告、通报工作,对27件“七类案件或事项”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注意把握工作失误与违法犯罪、改革探索与贪贿渎职的界限,不断改进执法方式。

——立足职能,开拓创新,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充分运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开展对职务犯罪窝串案、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和新型职务犯罪案件的研究,深入分析犯罪原因和预防对策,向有关部门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5份。深入开展预防调查,形成专项预防调查报告35份,市检察院就消防系统、涉农专项补助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提出的建议,分别促成公安部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的科学性和对策的可操作性,为党委政府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拓展行贿犯罪记录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市场准入和资质管理等领域的应用,积极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成为公共项目招投标的准入环节。立足抓早抓小,建立检察约谈制,有效防止由“小错”演变为“大案”。

主动融入市委市府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格局,扩大预防工作社会影响力。深入开展预防公共宣传活动,着力开展预防“五进”活动,扎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深化警示教育基地、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研究基地“三位一体”的警示教育模式,绍兴市警示教育基地投入使用近三年,共接待416批次18115人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积极推动形成全市对部门行政行为和廉政风险的纪检和检察一体化监督防控工作格局,市检察院与市纪委联合成立了预防信息共享平台运行中心,管理和监督集政府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工程项目、公共资源交易、重要资金使用、公共服务等重大信息的全程在线监督平台,努力实现预防功能前移。

二、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我市检察机关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办案力度有待加大。办案重点还不够突出,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不多,查处对象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占比不高(贪污贿赂立案99114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5人,占33.6%,渎职侵权立案4759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36人,占55.4%),由检察机关依法自行发现并立案查处的要案不明显。个别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查办渎职侵权案件仍有抵触,执法环境需要改善。

二是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执法理念需要进一步转变,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口供轻调查的现象依然存在,侦查信息化程度不高,法律所赋予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技术侦查、存款查询等侦查措施适用存在困难。队伍数量、年龄、知识、阅历结构不尽合理,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人才的招录、培养、考核、任用需要重视。

三是机制效用有待发挥。检察机关为推进和规范职务犯罪的查处和预防工作,研究出台了一系列的内外工作制度,但一些制度长效运转、作用发挥并不理想,行政执法机关、审计部门移送的职务犯罪线索很少,个别地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长期未作调整。

三、意见建议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滋生腐败的土壤难以短期内消除,尤其是体制、机制方面缺失和漏洞仍大量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进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全市检察机关要适应新形势,找准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办案力度。要严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公权力寻租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继续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民生领域、国家重点投资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

(二)进一步加强预防工作。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检察机关要结合办案分析研究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各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防控机制,健全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完善各部门间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的合力。要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要求,推进社会化预防,努力发挥检察机关和行业、系统主管机关、主管部门各自的专业优势,强化制度防控和节点防控。全面提高职务犯罪的预防水平和工作实效。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法制教育,进一步夯实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强化业务培训,加强专业知识和侦查技能的培训,着力提高干警在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执法办案的本领。加强监督制约,加强规范文明执法、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关心和爱护干警,建立健全有关保护机制,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反贪队伍。

(四)进一步营造工作合力。党委政府和行政执法、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司法机关要高度重视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司法人员对贪污贿赂与渎职侵权犯罪危害性的认识,各级领导要带头支持检察机关的工作,完善案件线索依法移送制度,健全完善侦查信息协助查询机制,提高协作效率,共同形成惩治职务犯罪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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