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工委
绍兴于1987年进入老龄社会,比全国提前12年。当前,我市已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截至2013年末,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达到90.38万人,占总人口的20.4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2.75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4.1%;农村老年人口562977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62.29%;“纯老年人”家庭老年人口数11.73万元,占老年人总数的12.97%。总体上看,我市老龄化呈现老年人总量多、高龄老人多、农村老人多、纯老年人家庭多的特点。预计到2015年,我市老年人口将达到98万左右。到2039年,全市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40.24%的峰值。面对如此高的老龄化程度和数量众多的老年人口,如何保障他们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是摆在全社会面前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一、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市场推动”的原则,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初步建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各类养老机构协调发展、多种养老方式相互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政府引导,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如2012年3月,在全国市地级政府层面首个出台《“十二五”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整体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统筹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面推开。2013年全市完成城乡居家养老照料中心397个,历年累计完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19个。三是加大投入,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目前全市公办养老机构110家,机构床位15972张,全市民办养老机构93家,床位数11414张。四是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实现适度普惠。2013年度享受养老服务补贴2470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资金217.187万元。五是固本强基,养老服务组织机构逐渐健全。
二、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尽管我市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与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压力和日益多元的老年人养老诉求相比,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与困难,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尚未完善。主要是居家养老工作城乡发展不平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有待统一和规范;养老服务组织有待培育、发展等;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缺乏规划等。二是养老机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能提供优质服务资源的机构相对缺乏,对失能、失智老人难以提供更高层次、更为专业的服务。三是多元投入机制有待健全。一方面民间资本投入养老产业的优惠政策落地难,另一方面业已存在的民办养老机构,由于投入少,普遍存在着规模小、设施简陋、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四是养老护理员队伍支撑力不足。目前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员只有864人,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加上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模化程度低,难以适应现代养老服务发展的需要。
三、进一步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工作的建议
针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养老服务是当前及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养老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把建设适合我市市情的各类养老服务项目列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和社会机构要加强对养老服务的系统性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符合老年人和有老年人家庭的多样化需求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
2、夯实基础,整合资源,切实发挥居家养老的主体作用。
居家养老是中国老人的基本愿望,符合中国人的传统思想和文化心理。同时又是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在当代独生子女家庭为主体的状况下的提升延伸。居家养老是以老人居住地社区为基础的。社区是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和支柱。但目前绍兴的社区职能过于宽泛,社区作为居家养老体系的支撑和落脚点,无论人力、物力、财力都难以承受。首先需要对社区职能进行全面清理,社区必须回归服务社区居民的本职,政府部门职能不能随意交由社区承担。其次要将发展居家养老事业列为社区的主要职能,积极整合社区现有服务职能,特别是社区医疗、文化、体育等资源要更多地为居家老人服务。第三要加大对社区的投入,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把社区建成联系居家老人与养老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平台。同时,要调配更多的政府公共房产给社区,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养老问题。农村老人占到全社会老人的62%强,各级政府必须加大投入,统筹城乡,推进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农村社区更要利用自身拥有集体资产的优势,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同时,社区也要为政府提供完整准确的社区内全部老年人的信息(包括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信息),为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提供可靠依据。向养老服务企业提供服务信息,指导养老服务企业的业务发展。要研究切实可行的适合老人特点的服务形式。保障政府养老补贴公开公平公正地用于应该享受补贴的老人身上。
3、积极培育,政策扶持,切实发挥养老服务的市场作用。
养老服务体系的最终落脚点是服务,只有实现对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的高质量的满足,才是检验我们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标准。而要把政府资源高效、公正地用于老年人服务,只有通过市场化运作才能实现。
政府要积极培育养老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涉及老年人护理、家政、维修、餐饮、医疗、文化等诸多方面的需求,政府要重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通过采取购买服务、项目委托、以奖代补、提供服务场所等方式,鼓励和引导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提高服务质量,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加快养老服务专业队伍的建设。政府要为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的为老年人服务的家政、维修、餐饮、护理等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专业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的监督。要研究制定各项服务标准、服务规范,要充分利用智能化信息平台,加强服务过程中的质量、满意度的全程跟踪服务。
4、科学规划,多措并举,构建多层次养老体系。
统筹安排,着力构建布局合理,设施达标的养老机构体系。对全市现有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及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根据养老需求,科学布局,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构建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机构网络。
各级政府要加快公立养老机构的转型升级,要不断完善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评估体系,使最需要机构养老的老人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最困难的老人优先享受政府的各种形式的养老补贴,使公立养老机构真正成为高龄、独居、失能、失智、失独老人养老的最后保障。乡镇敬老院要改变目前基础设施落后、服务功能不强的问题。实现从救济型向福利型、从供养型向护理型转变。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大力发展民营养老机构。对民营养老机构要在切实抓好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的落实,使各项政策真正落地的同时,针对民营养老机构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整和完善扶持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他们进行规范化整治,消除安全隐患。要充分利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的机遇,利用现有厂房设施,对符合科学合理布局需要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措施,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等现代服务产业。要大力发展养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