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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绍兴市城市发展战略纲要》的决议
(2014年4月25日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日期:2014-04-28 浏览次数: 字号:[ ]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钟洪江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绍兴市城市发展战略纲要〉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一致同意《绍兴市城市发展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并作如下决议:

  一、会议认为,《纲要》的制定是适时的、必要的。市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绍兴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审时度势,结合绍兴实际,站在更高起点上,研究提出新一轮城市发展战略纲要,是非常必要的。当前,绍兴大城市框架已基本形成,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一批重要基础设施建成投运,这些都为新一轮城市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绍兴发展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关键期,区划调整后有效拓展的城市规模为加快城市发展创造了新空间,区域发展外部环境对绍兴城市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区域综合实力竞争尤其是城市竞争日趋激烈。必须抢抓当前面临的重大机遇,做强城市核心,做大城市发展平台,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的集聚力和辐射力,进一步提升绍兴在长三角城市群中的地位和作用。《纲要》的制定,是做强做大中心城市的重要举措,是引领绍兴城市科学建设和发展的顶层设计,是推进绍兴城市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会议指出,《纲要》符合绍兴城市发展实际。《纲要》既符合国务院批复精神,也符合市第七届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风尚文明的现代化绍兴的奋斗目标和“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的战略部署。《纲要》着眼于绍兴的长远发展和重塑城市形象,注重城市整体功效与特色功能的塑造,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导向性。会议赞成把绍兴的城市定位明确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南生态宜居水城、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会议对绍兴城市发展战略构想给予充分肯定。《纲要》明确了城市规划区范围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并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文化发展、生态环境等方面全面地提出了绍兴城市发展目标,确定到2030年,城市人口达到28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达275平方公里;明确了中心城市“一城三片、一江两岸”的空间结构和“一轴两带”的城市功能形态布局,符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绍兴实际。《纲要》提出的城市功能分区和产业空间布局是科学合理的。会议对《纲要》提出的融合发展、特色优势、支撑体系等城市发展策略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认为《纲要》从绍兴实际出发,全面勾画出一个功能配套、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大城市框架,是绍兴发展史上历史性的重大突破,具有里程碑意义。

  三、会议强调,要以《纲要》为指导,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精心组织宣传,加强舆论引导,使全市上下充分认识制定和贯彻实施《纲要》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力量凝聚到推动城市建设发展上来,支持和监督《纲要》的实施,提高执行《纲要》的自觉性。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强化规划统领,抓紧启动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和其他配套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各规划之间的衔接,努力增强《纲要》的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坚持基础设施先行,以交通路网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构建城市快速交通体系,以交通的融合促进市区各区块的融合;突出水乡特色,严格水环境保护,大力治理保护曹娥江,及时启动曹娥江两岸的规划建设和重点湖区的开发建设;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全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市。要强化保障、严格执行,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协调,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明确政府及各部门在实施《纲要》中的职责和定位,做到分工明确,配合顺畅,各负其责,各尽其能;严格考核监督,加强对《纲要》的实施管理,并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凝心聚力,在市委领导下,全面推进《纲要》的贯彻落实,为实现绍兴城市建设发展各项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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