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绍兴军分区政治部: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月18日在绍兴召开,会期四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2月17日上午代表报到。上午举行召集人会议,下午召开预备会议。
请各代表团召集人(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区、县、市长,军分区司令、政委)在17日上午10时30分到绍兴饭店鲁园2号会议室参加召集人会议。
二、报到地点:越城区代表团到咸亨新天地报到;柯桥区、嵊州市代表团到咸亨大酒店报到;上虞区、新昌县、驻绍部队代表团到绍兴饭店报到;诸暨市代表团到绍兴市人大代表活动中心(绍兴市区二环南路小亭山)报到。
三、报到组织:凡在各区、县(市)和驻绍部队的市人大代表和列席会议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分别由各代表团负责通知并组织报到。在市级机关和市直单位的市人大代表和全国、省人大代表及其他会议列席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凭通知分别到各代表团驻地直接报到。
四、工作人员:越城区代表团派工作人员8名,柯桥区、上虞区、嵊州市、新昌县代表团各派工作人员7名,诸暨市代表团派工作人员10名,驻绍部队代表团派1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名单请于2月10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秘处。其中负责会务和行政的工作人员于2月15日下午2时到绍兴饭店鲁园4号会议室报到。
五、车辆安排:代表报到时的车辆由各代表团自行负责。会议期间的车辆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安排,各区、县(市)代表团限带小轿车四辆,作为工作用车。
六、各代表团可带随团记者2名进行会议采访。确定派随团记者后,请将名单于2月10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秘处。
七、出(列)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要请假。因事因病不能参加会议的,请及时请假,并将请假条在2月14日前传真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秘处。
联系电话:85200130、85135369(传真)。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