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定任命:
何建同志为绍兴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二、任命:
商世敏同志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峰同志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
三、决定免去:
潘晓辉同志的绍兴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谢振江同志的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四、免去:
朱菁同志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