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9日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陈惠明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