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定于12月27日在市区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会期一天。
这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主要是:1、听取和审议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设立“绍兴市全民饮茶日”的报告;5、作出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
请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参加,无特殊情况,不要请假。
请市人民政府1名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建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海关缉私分局主要负责人,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或1名副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正副调研员、委室副主任列席会议。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如不能列席会议,应向常委会主要领导请假,并与人秘处联系,电话:85200130或85135369。
邀请市政协1名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