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朱振安同志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夏能勇同志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章柏顺同志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妙芳同志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小帆同志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张贵同志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鲁孟河同志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文土同志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滕建华同志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
盛伯钧同志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俞锦宾同志为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
免去:
徐亚萍同志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陈康年同志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徐玉红同志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董伟奋同志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邵立聪同志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巨龙同志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麟敏同志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金素琴同志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宣柏均同志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章增产同志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刘金熙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朱振安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